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
(征求意见稿)
sqx云投稿中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现代职业教育发展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职业素养、专业教学能力、教育水平和工作业绩,激励广大教师教书育人,促进我省中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和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精神,结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实际,制定本条件。
第二条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设初级、中级、高级。文化课、专业课教师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助理讲师、讲师、高级讲师、正高级讲师;实习指导教师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三级实习指导教师、二级实习指导教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正高级实习指导教师。
原实行的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称系列和职业高中教师职称,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系列。
第三条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坚持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高、中级职称采取讲课答辩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评价方式,探索教学水平评价、实践操作等方式;初级职称采取初聘、考核认定、教学水平评价等评价方式。
第四条 本条件适用于全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及省、市、县职业教育(含成人教育)教研机构中从事教学、教研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教研员。
sqx云投稿中心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五条 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热爱职业教育事业。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学校规章制度,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立德树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强化师德考评,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获得校级以上师德方面表彰的,在同等条件下用人单位优先推荐。
(三)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或同级及以上教师资格)。
(四)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达到本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有关要求。身心健康,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五)任现职以来,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六)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文化课教师到企业考察、调研和学习,符合教育部等七部门制定的《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的要求。
(七)申报评审中级、高级职称,讲课答辩成绩分别达到总分的60%、65%以上,方可进入专家评审环节;成绩未达到要求,不再进行专家评审,即为评审未通过。
第六条 学历和任职年限条件
(一)文化课、专业课教师
1.申报助理讲师,应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在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在教学岗位工作。
2.申报讲师,应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在助理讲师岗位任职满4年;或者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在助理讲师岗位任职满2年或在教学岗位工作满3年;或者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在教学岗位工作。
3.申报高级讲师,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在讲师岗位任职满5年;或者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在讲师岗位任职满2年。
4.申报正高级讲师,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在高级讲师岗位任职满5年。
(二)实习指导教师
1.申报三级实习指导教师,应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或中等职业学校学历,在实习指导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同时具有相关职业(工种)中级以上技能操作水平。
2.申报二级实习指导教师,应具备中等职业学校学历,在三级实习指导教师岗位任职满3年;或者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在三级实习指导教师岗位任职满2年;或者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在实习指导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同时具有相关职业(工种)高级以上技能操作水平。
3.申报一级实习指导教师,应具备中等职业学校学历,在二级实习指导教师岗位任职满5年;或者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在二级实习指导教师岗位任职满4年。同时具有相关职业(工种)技师以上技能操作水平。
4.申报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应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在一级实习指导教师岗位任职满7年;或者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在一级实习指导教师岗位任职满5年。同时具有相关职业(工种)高级技师技能操作水平。
5.申报正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在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岗位任职满5年。同时具有相关职业(工种)高级技师技能操作水平。
(三)学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最低要求、任职年限达到最低学历的相应要求,可按学历破格申报职称。
(四)业绩特别突出的人员,经核准,原则上可提前1至2年按年限破格申报高级职称。
对于公开招聘的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教师,无职称首次申报时可参考其在企业的工作经历和业绩成果直接申报评审副高及以下相应职称。
(五)因工作岗位变动、调整到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实习指导)岗位的人员,应在现岗位工作满1年,经单位考核合格,取得现岗位工作业绩,可申报同级转评,取得相应职称。转岗后申报高一级职称,转岗前后同级职称的任职年限可连续计算,其中在中等职业学校(含高中)教学(实习指导)岗位应任职满2年。
sqx云投稿中心
第三章 评审条件
第七条 三级实习指导教师评审条件
1.基本掌握教育教学的原则和方法,积极参与学生管理工作,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教育和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2.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专业课程的专业知识和生产实习实训教学法,承担本专业部分实习实训教学。
3.了解本专业各种工具、设备结构原理以及文明生产、安全操作规程,具有相应专业实践能力。
第八条 助理讲师、二级实习指导教师评审条件
(一)助理讲师
1.基本掌握教育教学的原则和方法,积极参与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教育和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2.具有本专业(学科)必备的知识和技能,掌握所教课程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理和方法等,基本胜任教学岗位,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和教学任务,教学效果较好,教学综合评估合格以上。
3.撰写完整的教育教学工作经验总结或体会。
4.能较好组织开展学生社团、第二课堂等活动。
(二)二级实习指导教师
1.较好掌握教育教学的原则和方法,积极参与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教育和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2.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专业课程的专业知识和生产实习实训教学法,能够独立承担本专业部分实习实训教学,完成学校规定的实训教学工作量和教学任务,教学效果较好,教学综合评估合格以上。
3.撰写完整的实习实训教学工作经验总结或体会。
4.掌握本专业各种工具、设备结构原理以及文明生产、安全操作规程,具有相应专业实践能力。
第九条 讲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评审条件
(一)学校教师
1.较好掌握教育教学的原则和方法,育人为本,关爱学生,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硕士研究生者为2年以上),所带班级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教育和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2.具有本专业(学科)较扎实的知识和技能,熟悉职业教育教学规律,独立掌握所教课程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理和方法等,掌握一定的现代教育技术并在教学中正确运用。教学经验比较丰富,近5年教学综合评估良好以上,其中获学校学期教学质量考评优秀1次或良好2次以上,或者获得校级教学方面表彰。
3.担任1门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参与指导学生实验、实习实训、社会调查、毕业设计等工作;实习指导教师担任本工种(专业)生产实习课或专业理论课的教学工作。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和教学任务,文化课教师、专业课教师、实习指导教师近5年年均授课时数分别不少于 280 、240、240学时,兼任教学管理工作的教师年均授课时数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2。
4.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积极参与课程改革、专业建设等教育教学实践。每学年至少撰写1篇有价值的教学心得、案例或教研文章。
5.能较好地组织开展学生社团、第二课堂等活动。专业课教师、实习指导教师熟练掌握一门专业技能,积极承担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实习实训教学等工作,具有相应的专业实践能力。
6.业绩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中2条以上(学历或专业破格申报人员具备3条以上):
(1)直接指导的学生参加市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比赛获得市二等奖或省三等奖以上,本人获指导教师奖。
(2)参加县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师教学能力比赛,获得县一等奖2次、或市二等奖或省三等奖1次以上;或者艺术、体育学科教师在县以上业务主管部门主办的本专业汇演、汇展或比赛中,获得县一等奖2次、或市二等奖或省三等奖1次以上。
(3)教书育人成绩突出,所带班级被评为县级以上先进班集体或文明班集体,或本人被评为县级以上优秀班主任;或者教师节期间获得县级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或者获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部门联合评选的市级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
(4)专业课教师、实习指导教师独立承担1门专业课的理论教学和学生实习实训指导教学3年以上(硕士研究生者为2年以上),同时带领学生到企事业单位实习实训、社会实践1期以上,效果良好。
(5)主持辅导学生社团、第二课堂等活动3年以上(硕士研究生者为2年以上),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县级以上政府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
(6)参与学校教学研究、课程改革、专业建设、实训基地建设等工作,获得校级以上表彰。
(二)教研人员
1.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系统担任1门以上专业(学科)的教学指导和教学研究工作。任现职以来,讲授过上级(省教研员为省级)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每学年深入学校指导教学50次以上,听课、评课50节以上,在本级以上教研或培训活动中讲授示范课、开设教学专题讲座2次以上。所指导的专业(学科)教学质量稳步提升。
2.业绩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中3条以上(其中第1条必备):
(1)作为课题组主要成员(限前3名)完成本级以上(省教研员为省级)本专业(学科)教科研课题1项。
(2)省职业教育教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限前5名),或者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限前7名)。
县教研员获得市职业教育教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限前5名),或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以上(限前7名)。
(3)在CN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科)教科研论文2篇(县教研员为1篇)(限独著或第1作者)。
(4)直接负责指导的学生(教师)参加市以上职业技能比赛(教师教学能力比赛)获得一等奖,同时教师节期间获得县级以上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
第十条 高级讲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评审条件
(一)学校教师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信念,育人为本,关爱学生,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较出色地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博士研究生者为2年以上),班级管理经验丰富,评为校级以上优秀班主任,形成可供学习借鉴的德育工作经验,教育和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2.具有本专业(学科)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知识和技能,了解本专业(学科)发展现状和趋势。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胜任本专业(学科)的教学工作。治学严谨,教学经验丰富,在学校讲授公开课、观摩课或开设教学专题讲座2次以上。近5年教学综合评估优良,其中获学校学期教学质量考评优秀2次,或者获得县级以上教学方面的表彰,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和可供借鉴的教学经验。
3.文化课教师系统担任1门课程、专业课教师系统担任2门课程(其中1门为核心课程)的全部教学工作,指导学生实验、实习实训、社会调查、毕业设计等工作;实习指导教师担任本工种(专业)生产实习课或专业理论课的教学工作,受到学生好评。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和教学任务,文化课教师、专业课教师、实习指导教师近5年年均授课时数分别不少于 280 、240、240学时,兼任教学管理工作的校级领导、教师年均授课时数分别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3、1/2。
4.在教育教学团队中发挥骨干作用,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主持完成过学校教科研课题1项,是本专业(学科)的骨干。在教学改革、专业建设实践中取得较突出的成绩。每学年至少撰写1篇有价值的教学心得、案例或教研文章。
5.指导、培养青年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6.组织开展学生社团、第二课堂等活动。专业课教师、实习指导教师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在校企合作、产教整合、实习实训教学等方面取得较突出成果。
7.业绩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中3条以上:
(1)直接指导的学生参加市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比赛获得市一等奖或省二等奖以上,本人获指导教师奖。
(2)参加市、厅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师教学能力比赛,获得市一等奖或省二等奖以上;或者艺术、体育学科教师在市以上业务主管部门主办的本专业汇演、汇展或比赛中,获得市一等奖或省二等奖以上。
(3)教书育人成绩突出,所带班级被评为市级以上先进班集体或文明班集体,或本人被评为市级以上优秀班主任;或者教师节期间获得市级以上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或者获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部门联合评选的省级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
(4)专业课教师、实习指导教师独立承担2门专业课的理论教学和学生实习实训指导教学3年以上(博士研究生者为2年以上),同时带领学生到企事业单位实习实训、社会实践2期以上,效果良好;或者主持企业研究课题,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
(5)主持辅导学生社团、第二课堂等活动3年以上(博士研究生者为2年以上),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市级以上政府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
(6)作为课题组主要成员完成市级(限前3名)或省级(限前5名)本专业(学科)教科研课题1项。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和推广应用价值。
(7)在CN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科)教科研论文3篇(县属中职学校教师为2篇)(限独著或第1作者)。参编正式出版的省以上规划中等职业教育教材1部(本人撰写4万字以上)可替代1篇教科研论文。
(8)积极参与学校教学研究、课程改革、专业建设、实训基地建设等工作,是市、厅级以上教科研优秀项目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或精品课程、高水平专业、实训基地等建设的主要负责人(限前3名)。
(二)教研人员
1.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系统担任1个以上专业(学科)的教学指导和教学研究工作。每学年深入学校指导教学50次以上,听课、评课50节以上,在本级以上教研或培训活动中讲授示范课、开设教学专题讲座2次以上。本地区专业(学科)教学质量和专业实践能力稳步提升。
2.业绩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中3条以上(其中1、3条必备):
(1)主持完成本级以上本专业(学科)教科研课题2项(其中至少1项为市级以上,省教研员均为省级),课题研究至少发表1篇论文(限独著或第1作者)。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指导作用和推广应用价值。
(2)省职业教育教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二等奖限第1名,一等奖限前3名),或者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二等奖限前3名,一等奖限前5名)。
县教研员获得市职业教育教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二等奖限第1名,一等奖限前3名),或者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二等奖限前3名,一等奖限前5名)。
(3)在CN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科)较高水平的教科研论文3篇(限独著或第1作者),其中至少1篇发表在中文核心期刊上。
市、县教研员分别在CN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较高水平的教科研论文3篇、2篇(均限独著或第1作者)。
参编正式出版的省以上规划中等职业教育教材1部(本人撰写4万字以上),可替代1篇普通教科研论文。
(4)直接负责指导的学生(教师)参加省以上职业技能比赛(教师教学能力比赛)获得一等奖,同时教师节期间获得市级以上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
第十一条 正高级讲师、正高级实习指导教师评审条件
(一)学校教师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信念,德育为先,育人为本,关爱学生,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出色完成学生管理工作(其中专任教师担任班主任3年以上),将思想政治道德教育有效融入教学全过程,获得校级以上师德方面表彰,形成可供推广和借鉴的德育经验或模式,教育和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2.深入系统掌握本专业(学科)基础理论、知识和技能,掌握国内外本专业(学科)发展现状与趋势。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胜任本专业(学科)各门主要课程的教学工作。治学严谨,教学经验丰富,在市以上范围(含行业领域内)开设过研究课、公开课或专题讲座。近5年教学综合评估优秀,其中获学校学期教学质量考评优秀3次,或者获得市级以上教学方面的表彰,教学业绩卓著,教学特点鲜明,形成可供推广和借鉴的教学经验或模式。
3.文化课教师系统担任1门课程、专业课教师系统担任2门专业核心课程的全部教学工作,指导学生实验、实习实训、社会调查、毕业设计等工作;实习指导教师担任本工种(专业)生产实习课或专业理论课的教学工作,受到学生好评。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和教学任务,文化课教师、专业课教师、实习指导教师近5年年均授课时数分别不少于 240 、200、200学时,兼任教学管理工作的校级领导、教师年均授课时数分别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3、1/2。
4.在教育教学团队中发挥领军作用,获得市、厅级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称号。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主持完成过市、厅级以上教科研课题1项。在教育思想、专业建设、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5.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做出突出贡献。
6.组织开展学生社团、第二课堂等活动。专业课教师、实习指导教师具有突出的专业实践能力,在校企合作、产教整合、实习实训教学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
7. 业绩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中3条以上:
(1)直接指导的学生参加省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比赛,获全国一等奖1次或省一等奖2次以上,本人获指导教师奖。
(2)主持(限第1名)完成1项省级或2项市级本专业(学科)教科研课题,课题研究至少发表1篇论文(限独著或第1作者)。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指导作用和推广应用价值。
(3)在CN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科)较高水平的教科研论文3篇(限独著或第1作者),其中至少1篇发表在中文核心期刊上。
正式出版本专业较高水平著作1部(本人撰写8万字以上),或者主持编写(主编或副主编)正式出版的省以上规划中等职业教育教材1部(本人撰写6万字以上),或者艺术类学科教师有2件以上作品在CN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或被省以上专业机构收藏、采用,可替代1篇普通教科研论文。
(4)主持学校教学研究、课程改革、专业建设、实训基地建设等工作取得突出成果,是市、厅级以上教科研优秀项目主持人或精品课程、高水平专业、实训基地等建设的负责人。
(5)教育教学工作成绩突出,获得省委、省政府综合表彰1次,或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市级综合表彰2次;担任校长(含教学副校长)以来,学校获得省委、省政府综合表彰1次,或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市级综合表彰2次。
(二)教研人员
1.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系统担任1门以上专业(学科)的教学指导和教学研究工作。每学年深入学校指导教学50次以上,听课、评课50节以上。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成效显著。每学年在市级以上教研或培训活动中讲授示范课、开设教学专题讲座3次以上。本地区专业(学科)教学质量和专业实践能力稳步提升,教学质量位居前列。
2.业绩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中3条以上(其中1、3条必备):
(1)主持完成市级(省教研员限省级)本专业(学科)教科研课题2项,其中1项获省职业教育教科研成果一等奖。课题研究至少发表2篇论文(限独著或第1作者)。经专家认证,具有较高的推广应用价值。
(2)获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限第3名),或者市科学技术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限第1名),或者省科学技术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以上(二等奖限第1名,一等奖限前3名)。
(3)在教育教学类CN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科)高水平的教科研论文4篇(限独著或第1作者),其中至少2篇发表在本专业(学科)中文核心期刊上。
正式出版本专业(学科)较高水平著作1部(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或主持编写(主编或副主编)正式出版的省以上规划中等职业教育教材1部(本人撰写6万字以上),可替代1篇普通教科研论文。
(4)直接负责指导的学生(教师)参加国家级职业技能比赛(教师教学能力比赛)获得一等奖;或者从事中等职业教育教学25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成绩突出,获得省委、省政府综合表彰,或者获得省级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称号。
第十二条 高级职称破格评审条件
(一)超额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教研任务,教学效果显著,育人成绩突出。
(二)讲课答辩成绩达到总分的80%以上且居同学科组人员前10%。
(三)符合正常晋升高级职称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经专家综合评价,达到相应水平。
1.申报副高职称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获得省委、省政府教育教学方面综合表彰;获得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的第一完成人;本人或指导学生获得全国技能大赛(一类大赛)一等奖。
2.申报正高级职称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获得国家级教育教学方面综合表彰;获得国家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的第一完成人;本人或指导学生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优胜奖以上名次。
sqx云投稿中心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条件规定的申报条件和评审条件应同时具备。评审条件中除特殊规定外,均指申报人任现职以来取得的本专业或本学科领域的教学教研和业绩成果情况。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当年不得申报,或在规定年限内延期申报:
(一)违反《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规定的,或者违反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关于规范教师行为有关禁令的,当年不得申报;
(二)拒绝承担教学、教研任务和班主任工作,或不能履行现岗位职责的,当年不得申报;
(三)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恶劣影响,受到上级相关部门通报批评的,当年及下一年度不得申报;
(四)工作中出现教学事故,一般教学事故当年不得申报,严重教学事故,由学校视情节轻重决定当年及以后几个年度不得申报;
(五)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处分期内及从处分期结束起2年内不得申报;
(六)其他违反有关政策规定行为的。
第十五条 申报人应按照现从事专业(学科)申报相应专业(学科)的职称,即申报专业(学科)应与本人从事专业(学科)相一致。除外语、医学、音乐、美术、体育等特殊专业(学科)外,不再限定申报人所学专业(学科)与申报专业(学科)一致或相近。
原评聘为中小学教师职称的职业高中教师,办理过渡手续后,可不转评,直接申报中等职业学校高一级职称。
第十六条 全日制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参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享受相关待遇。
第十七条 同级及以上教师资格包括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只能担任实习指导教师,申报实习指导教师职称。
第十八条 任职年限从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应职称后聘用到相应岗位并执行相应岗位工资待遇起开始计算。
第十九条 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应附企业鉴定、学校考核意见和教师本人实践报告(考察调研报告)等材料。组织开展学生社团、第二课堂等活动,应附学校认定的活动方案、活动总结和教师本人总结、报告等材料。
第二十条 授课时数指课堂教学的自然学时数,包括理论课、生产实习课、实验、实训和毕业设计的学时。以学校教务部门列入本校教学计划内的教师课表等材料为准。
学校教学质量考评指学校组织的学期或学年常规教学质量考核。附学校原始教学评估材料和文件。
第二十一条 教师教学能力比赛包括优质课、教学技能大赛、班主任素质能力展示活动。学生技能比赛包括世界技能大赛选拔赛、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学生素质能力大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赛、文明风采竞赛活动(2018年之后)。附相关参赛材料和获奖证书。
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研究课、教学专题讲座应附本人教案和专家评价意见等材料。
第二十二条 教科研课题指教育行政部门、科研部门组织的年度教科研课题。一般应具备完整研究周期和档案,附立项批文、计划任务书或合同、开题报告、研究过程材料、结题(验收)报告、结项(鉴定)证书等完备的材料。研究周期不满1年、没有投入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的不予认可。课题级别以下达或立项时确定的级别为准。
科研成果奖指按照评奖管理办法评选的成果奖励。附获奖证书、文件以及获奖的论文、著作、报告等原始材料。
第二十三条 中文核心期刊指北京大学出版社《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的学术期刊、CSSCI和CSCD核心库来源期刊。 省以上规划教材,应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教材立项的文件。
论文发表的刊物不含增刊、特刊、专刊、周刊、论文集等形式的刊物。著作、教材不含论文集、习题集等。
第二十四条 同一项目多次获奖,取最高奖。
同一内容的课题、成果、论文、著作和教材不重复计算业绩。sqx云投稿中心
第二十五条 学校党政负责人管理工作可视同班主任等管理工作。
第二十六条 本条件所称“以上”均含本级。所称 “市”指“省辖市”,“县”指县、区、县级市。县级、市级、厅级,均不包括学校的级别。
第二十七条 本条件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申报和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时掌握的基本条件。评审条件中未明确的业绩成果,由评委会集体讨论形成统一认可意见。
在申报人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应重点评价申报人的教育教学能力和工作业绩,综合衡量申报人是否达到相应职称的水平和能力,如认定申报人符合基本条件但综合能力水平达不到要求,可视为其不具备相应职称要求;如申报人工作业绩中有一项特别突出,有重大贡献或突破,经评委会集体讨论,综合能力水平达到要求,可认为其具备相应职称要求。
第二十八条 本条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社职称〔2011〕13 号)和《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授级高级讲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职改办 〔2010〕9 号)同时废止。未尽事宜,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职称政策执行。sqx云投稿中心
sqx云投稿中心
(本文摘自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sqx云投稿中心
上一篇文章:重庆医科大学各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职条件
下一篇文章:2020年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教师评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