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作者: 时间:2021-06-22
河北省群众文化专业 研究馆员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评审标准:群众文化研究馆员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 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精通文艺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 技能,及时跟踪国内外群众文化的发展动态;具有很强的研究能力和丰富的专业工作经 验,能组织大型群众文化活动,参与制定本地区群众文化发展规划,在重大业务建设的理 论与实践上有创见,部分辅导、指导、创作或学术研究成果在国家级或省级评奖中获较高 奖项,且产生广泛的社会影响,业绩显著;具有培养专门人才和指导中级以上专业人员的 能力,是本专业某一领域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专职从事群众文化工作的专业人员。
二、基本条件
(一)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 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
(三)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投身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 强国建设。
(四)取得副研究馆员职称后,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县级及以下单位为大专学历),取得副研究馆员 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5年。
三、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副研究馆员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
(一)从事群众文化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主持本级政府或业务主管部门主办的群众文化活动 10次,并撰写有策划、设计方 案及活动总结。
2.辅导完成并演出、展览、发表作品 20件,全民艺术普及培训 40次,建立并辅导农 村、社区、学校、机关、部队、企业文艺团队(基地)8个,累计开展辅导活动 40次。
3.主持或独立创作、演出(主演前 7名)完成大型作品 1部(小型作品 4件),或独立 创作并展览或发表美术作品 30件(书法、摄影作品 50件),或独立创作(或排名第一)大 型电视、电影脚本、长篇小说 2部(或中篇小说 4部、或短篇小说 8件、或报告文学 4篇、 或诗歌、散文 20件,或专业作品集 3部),并在媒体播出或发表、出版。
4.主持完成本地区群众文化数字化建设项目 5项,并推广应用、出版或公开展映(省级以上电视媒体、院线)。
(二)从事群众文化理论研究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主要参与制定本地区群众文化发展规划、服务规范、技术标准 3项,并由文化主管 部门印发。
2.主持(主编、副主编、编辑部主任、第一责任编辑)完成群众文化刊物的编辑出版工 作 10期。
3.主持完成群众文化调查研究报告 3项,或国家级课题 1项或省级课题 2项或市级 课题 3项。
(三)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作为主要参与人或主持者,组织非遗保护规划、政策法规的制订等 3项,并被相关 部门印发应用。
2.主持完成非遗调研报告 3项,并被相关部门采纳或认定。或获省级课题 2项或市 级课题 3项。
3.作为主要参与人,组织策划和实施非遗普查、展览、展演、宣传、比赛、评审、研究等 活动 15项;
4.开展本地区非遗教育培训,讲授非遗专题讲座 8次。
5.主持完成本地区非遗数字化建设项目 5项,并推广应用、出版或公开展映(省级以 上电视媒体、院线)。
四、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副研究馆员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
(一)从事群众文化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或独立创作、演出(主演前 7名)的作品获国家级三等奖或省部级一等奖。
2.主持完成的本级政府或业务主管部门主办的群众文化活动,在省级以上会议交 流、介绍经验或省级以上主要媒体专题报道。
3.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编写、编创并公开出版发行本专业培训教材(6万字)。
4.主持完成的群众文化数字化建设项目,在省级以上会议交流、介绍经验或国家级 主要媒体专题报道。
(二)从事群众文化理论研究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
独立撰写的论文或调查报告,获省部级三等奖或市厅级一等奖。
(三)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独立撰写的论文、著作或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的调查报告获省部级三等奖 1次或 市厅级一等奖 2次。
2.组织指导本地不少于 5个非遗项目的挖掘整理、传习传播、创新提高,并取得显著 成效。
3.主持(主编、执行主编、副主编、编辑部主任)完成公开出版的本专业图书资料 2部或期刊 15期。
4.主持编创、整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成果获市厅级奖项 2次。
5.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编写、编创并公开出版发行本专业培训教材(6万字)。
(四)从事群众文化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
对自己参与的 3个服务项目(活动、作品)分别做出专业分析,每篇 3000字以上。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符合现职称规定年限要求,或具备规定学历,取得现职称 2年以 上,业绩突出,做出重要贡献,具备下列条件的,可破格申报:
(一)个人专业成果获得国家级一等奖。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出版专著 3部(每部不少于十万字),或个人文艺作品集 3 部。
2.独立在核心期刊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 5篇。
五、附则
(一)“本地区”是指申报人员单位所在地区(省直、市、县)。
(二)凡冠有“以上”的,均含本级(本数量级)。
(三)省(部)级:省是指行政划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部是指国务院的部、委、总局 等。市(厅)级:市是指设区市;厅是指省政府的厅、局、委、办等。
(四)年度考核:对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县级及以下单位为大专学历),取得副研 究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5年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近 5年考核均合格以上 掌握。
(五)学历是指教育部承认的学历。
(六)科学技术奖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或被授权的行业学(协)会举 办的各种专业评奖,及省职改办认定的其他市厅级奖励,是对专业技术人员在科学研究 成果和业务工作方面突出业绩和创新性的肯定。奖励的级别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和市厅 级。
(七)国家级奖励是指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 华奖和群星奖)、全国美术展览奖、音乐金钟奖、民间文艺山花奖;省部级奖励是指河北省 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河北省文艺振兴奖、河北省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燕赵 群星奖;市厅级奖励是指河北省群众文化理论成果评奖、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理论成 果评奖,以及其它由省直厅局举办、省直厅局授权行业或社会团体举办、市委、市政府授 权举办的各种专业评奖。
(八)主持创作是指策划(前两名)、导演(前两名)、编剧(前两名)、作词(前两名)、 作曲(前两名)、辅导(前两名)、音乐设计(前两名);主要参与是指前 3名。
(九)大型作品是指时长 60分钟(含 60分钟)以上的作品,中型作品是指时长 15分 钟(不含15分钟)至60分钟(不含60分钟)的作品,小型作品是指时长15分钟(含15分钟)以下的作品。
(十)著作指具有 ISBN书号的著作,论文汇编、资料汇编等不在此列;公开出版的学 术期刊是指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在我国境内出版的具有 ISSN刊号和 CN刊号的学术期 刊;学术期刊不含增刊、特刊、专辑、论文集;核心期刊是指北京大学编制的“中文核心期 刊要目总览”收录的期刊;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河北日报·理论版》及全国性专 业报纸上发表的本专业学术性、理论性文章可视同为在核心期刊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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