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作者: 时间:2020-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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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定标准:石油化工专业高级工程师须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法规,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及时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技术问题,业绩显著,取得有较大价值的科技成果,或在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或引进、消化、吸收新技术中取得良好效果;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有培养和指导工程师工作的能力。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从事石油化工专业的应用科学研究、化工生产工艺及规划设计、化工产品研究与开发、生产和技术管理,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工程技术人员。
二、政治思想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后,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
获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2年以上;获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5年以上。
四、外语、计算机条件
(一)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从事研究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或作为技术骨干参加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技攻关、研究开发的全过程,完成任务较好或得到实际应用;
2.主持或作为技术骨干参加本行业较高难度、较复杂的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的研究开发2项以上。
(二)从事设计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担任大型工程项目设计的负责人1项以上或大型工程项目设计的分项负责人2项以上;
2.担任中型工程项目设计负责人3项以上;
3.主持或作为技术骨干参加省(部)级石油化工专业方面行业规划或老企业改造规划的编制并被采纳得到同行专家认可(1项以上)。
(三)从事生产、技术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企业的生产、技术管理或新产品开发、新工艺设计、采用新材料、技术革新、技术攻关中,主持或作为技术骨干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关键生产、技术问题,或解决疑难技术问题2项以上,或负责消化、吸收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设备2项以上;
2.主持或作为技术骨干参加重大技术改造项目或省(部)级组织推广的先进技术项目2项以上,实施效果良好;
3.作为主要起草人制定本行业、本企业的中长期技术发展规划或技术管理文件(工艺文件、检验规程、可研报告、项目建议书、企业标准等)2项以上,实施效果良好;
4.作为主要起草人,承担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负责其中主要技术内容并被主管部门认可。
六、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省(部)级以上奖,或市(厅)级科技成果二等奖1项以上或三等奖2项以上(以奖励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
(二)参与主持本专业项目的研究、设计、生产2项以上,通过创新,提高生产效率、产品质量,经省级业务主管部门鉴定,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附鉴定材料);
(三)参与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重点项目建设或科研成果推广2项以上(以立项、验收材料为准);
(四)获本专业国家发明专利1项以上(以专利证书为准);
(五) 主要负责制订、编制国家、省、行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并公布实施(以出版物的参编人员名单为准)。
七、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独立或作为主要编著者(前三名)公开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以上;
(二)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
(三)撰写本人直接承担项目的技术报告(项目立项报告、可行性分析报告、科学实验报告、研究设计报告、技术论证报告等)3篇以上。
八、破格条件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符合现任职资格规定年限要求,或具备规定学历,符合现任职资格2年以上,确有突出贡献者,具备下列条件,可破格申报:
(一)获国家级科学技术奖,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1项以上或三等奖2项以上(以奖励证书为准,限额定获奖人员);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与主持本专业项目的设计、生产3项以上,通过创新,提高生产效率、产品质量,经省级业务主管部门鉴定,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在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或在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5篇以上(其中核心期刊2篇以上),或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独撰部分10万字以上)。
九、附则
(一) 凡冠有“以上”的,均含本级(本数量级)。
(二) 省(部)级:省是指行政划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部是指国务院的部、委、总局等。市(厅)级:市是指各设区市;厅是指省政府的厅、委、局等。
(三)学历是指教育部承认的石油化工类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历。
(四)项目按级别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及市(厅)级;按来源分为下达项目和合同项目。国家和省下达的项目分为三种: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在项目任务书中会有明确说明;合同项目的分类,参照有关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和规定,根据其相当规模与技术复杂程度比照执行,并在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
(五)主持、负责(项目负责人:含设计总负责人、施工总负责人、课题总负责人)是指负责该项目的全面工作,提出和确定项目的总体设计方案,编写工作大纲,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完成任务和解决关键技术问题及疑难问题,协调各专业工作,确定总进度计划,并在项目中承担主要工作,撰写成果总报告的人员,一般为项目第1名。国家级项目与课题,参与主持、主要负责为前5名,技术骨干为6-10名;省(部)级课题,参与主持、主要负责为前3名,技术骨干为4-8名;市厅级课题,参与主持、主要负责为前2名,技术骨干为3-6名。验收或鉴定认可的项目、课题以报告和证书排名为准(前3名)
(六)本专业国家级奖项指科技部颁发的国家科学技术奖(5个子项)。省部级奖项指由省科学技术厅、国务院国资委、中国石化联合会颁发的奖励:省科技奖(5个子项)、中国石化联合会技术发明奖。市(厅)级奖项指由省煤炭工业协会颁发的河北省石化联合会科技奖、省煤炭科学技术奖,冀中能源集团、开滦集团颁发的集团科技奖,市科技局颁发的科学技术奖。市(厅)级优秀成果奖包括:省优秀设计奖、省优质工程奖。不包括论文奖、征文奖等。
(七)创新:为了需要而改进或创造新的事物、方法、元素、路径、环境并获得一定有益效果的行为。在操作层面指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的开发、设计、示范及提出新思路、解决技术难题、技术改造和引进国外先进的技术、管理等。
(八)著作指具有ISBN书号的著作;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是指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在我国境内出版的具有ISSN刊号和CN刊号的学术期刊;学术期刊不含增刊、特刊、专刊、专辑、论文集;核心期刊是指北京大学编制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的期刊及三大检索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