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作者: 时间:2020-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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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授
1.每年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任务,专业课老师能系统讲授2门及以上课程,公共基础课教师讲授1门以上课程,年均授课课时数240学时以上(行政兼职老师年均授课课时不少于120学时)。2.教学效果好,近5年教学综合评估平均排名全校前50%,且学生评教成绩平均为优良以上(≥80分)。3.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要为“双师素质”型教师,要根据专业特点累计需有6个月以上在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公共基础课教师需有参与实习指导、社会调查等实践性教学环节或培养出优秀的体育、艺术人才。4.担任青年教师导师,完成1名以上新教师的一个周期的培养任务,且指导新教师培养期满考核获合格以上等次;或担任过创新创业导师,参与创新创业课程教学、形成创新创业案例等。5.在本专业领域开展教学研究等工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近3年教学综合评估排名全校前10%。(2)主持市(厅)级科研(教改)项目2项以上;或主持市(厅)级重点科研(教改)项目1项(100万元)以上;或主持省(部)级科研(教改)项目1项以上;或主持横向课题或技术服务累计实际到账经费25万元以上,人文社科类10万元以上;或主持国家级协会科研(教改)项目2项以上。以上项目至少完成1项结题。(3)专业课教师作为指导教师(限排名前二名)指导学生入围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队;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1项;或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2项;或指导学生获得‘挑战杯’系列竞赛、‘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全国三等奖以上1项;或指导学生在由国家部委、全国性行业协会、全国性专业教育委员会主办的比赛中,获得全国单项三等奖以上5项。(4)体育类教师作为指导教师(限排名前二名)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级以上比赛获单项前三名1次,集体项目前六名1次;或省级以上比赛单项第一名2次,集体项目前三名2次。(5)作为省级以上实训基地、科技平台等建设项目第一负责人;或作为省级以上专项资金建设等项目第一负责人;或担任省级教学团队、示范(重点)建设专业、品牌专业、特色专业、精品课程、专业教学资源库、专业教学标准等项目第一负责人。6.任现职务以来,取得相应业绩,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在省(部)级以上教学比赛(含信息化教学大赛、教学基本功大赛)中获二等奖以上。(2)被评为省(部)级以上优秀教师、教学名师或劳动模范,或南粤优秀教师、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3)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前5名);获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二等奖第一完成人,或者一等奖(前3名)。(4)获国家级科技成果奖;获省(部)级科技成果奖三等奖(前3名),或者二等奖(前4名),或者一等奖(前5名)。(5)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2项(本人排第1名);或获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国家软件著作权8项以上(本人排第1名)。(6)获省级以上技术能手称号;参加同行公认的省(部)级专业比赛获一等奖(本人排第1名),或参加同行公认的国家级专业比赛获二等奖以上(本人排前3名)。(7)主编教育部高职高专规划教材、有关部委审定机构批准立项的规划教材1部以上,或参编以上教材2部以上(副主编及以上);主编省级以上统编或正式出版的与专业相关的教材1部并获院校选用为教学教材;或主编的教材获省(部)级以上奖励。(8)作为主要起草人负责1项以上与专业相关的国际或国家标准、或2项以上与专业相关的行业标准的制(修)定工作,并负责其中主要技术内容的撰稿工作或实验验证工作,且该标准在相应范围内得到实施应用。(9)在产教融合工作中,发挥显著的运行和管理作用,能切实高效促进产教深度融合,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A类或B类产学研合作项目,年度绩效考核连续两年达优秀等级。(10)在科研开发、生产、推广实践中,有较大的技术性突破,解决过重大关键技术难题或填补国内同行业某一技术领域空白(由单位组织专家做出鉴定意见);或主持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的设计、研发、推广应用中,任现职期间,横向服务收入50万元以上。(11)在第十一条第(一)第7的基础之上,另外出版著作(教材)或公开发表的专业学术论文:农林、理工、文管类3篇(部),艺术类(含作品)4篇(部、件)。7.出版著作(教材)或公开发表的专业学术论文:农林、理工、文管类6篇(部)或SCI论文4篇,艺术类(含作品)4篇(部、件),其中作品是指参加省级以上展览会,或被企业采用并有较大社会、经济效益的艺术作品。
(二)副教授
1.每年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任务,能系统讲授2门以上课程,公共基础课教师讲授1门以上课程,年均授课课时数300学时以上(行政兼职老师申报年均授课课时不少于120学时),并按教学计划指导学生实习,开展社会调查、毕业设计,撰写毕业论文,效果良好。2.除新进博士、博士后外,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要根据专业特点累计需有4个月以上在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3.组织并指导实验场所(实训室、实训车间、生产性实训基地等)建设或新产品、新工艺的开发、研制或生产。公共基础课教师需有参与实习指导、社会调查等实践性教学环节或培养出优秀的体育、艺术人才。4.在本专业领域开展教学研究和人才培养等工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主持省(部)级科研(教改)项目1项以上;或主持国家级协会科研(教改)项目1项以上;主持市(厅)级科研(教改)项目1项以上;或主持省级协会科研(教改)项目2项以上;或主持校级科研(教改)项目3项以上;或主持横向课题或技术服务累计实际到账经费15万元以上,人文社科类6万元以上。(2)专业课教师作为指导教师(限排名前二名)指导学生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并获得省级一等奖1项以上;或指导学生参加‘挑战杯’系列竞赛、‘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获得省级特等奖1项以上;或指导学生在由国家部委、全国性行业协会、全国性专业教育委员会主办的比赛中,获得全国三等奖3项以上;或指导学生在由省级行业协会、省级专业教育委员会主办的比赛中,获得省二等奖以上4项。(3)体育类教师作为指导教师(限排名前三名)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级以上比赛获单项前三名1次,集体项目前六名1次;或省级以上比赛单项第二名2次,集体项目前四名2次。(4)作为省级以上实训基地、科技平台等建设项目主要参加者(前3名);或作为省级以上专项资金支持的实训项目建设等项目主要参加者(前3名);或作为省级教学团队、示范(重点)建设专业、品牌专业、特色专业、精品课程、专业教学资源库等项目主要参加者(前3名)。(5)作为主要参加者(前3名)参与研发具有市场发展前景和应用价值的高新技术并成功实现转化和产业化,单个技术转让项目技术交易额累计达到30万元或3年内多个技术转让项目技术交易额累计达到50万元。技术转让合同以地级以上市科技部门登记为准。技术作价入股可参照执行。5.担任过创新创业导师,参与创新创业课程教学、参加学生创新创业服务、指导工作等;或从事本校学生管理工作(担任班主任)2年以上。6.教学效果好,近3年教学综合评估平均排名前50%,且学生评教成绩平均为优良以上(≥80分)。7.出版著作(教材)或公开发表高水平的专业学术论文:农林、理工、文管类4篇(部)或SCI论文2篇,艺术类(含作品)2篇(部、件),其中作品指参加省级以上展览会,或被工厂、企业采用并有较大社会、经济效益的艺术作品。8.任现职务以来,取得相应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在省(部)级以上教学比赛(含信息化教学大赛、教学基本功大赛)中获三等奖以上。(2)被评为市级以上优秀教师或劳动模范;或获校级以上教学、教书育人等荣誉称号。(3)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省(部)级教学成果奖三等奖第一完成人,或者二等奖(前3名),或者一等奖(前5名)。(4)获省(部)级科技成果奖;获市(厅)级以上科技成果奖三等奖(前3名),或者二等奖(前4名),或者一等奖(前5名)。(5)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以上(本人排第1名);或获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国家软件著作权4项以上(本人排第1名)。(6)获省级技术能手称号;或参加同行公认的省(部)级专业比赛获二等奖以上(本人排第1名),或参加同行公认的国家级专业比赛获三等奖以上(本人排前2名)。(7)参编(副主编及以上)教育部高职高专规划教材、有关部委审定机构批准立项的规划教材1部以上;参编(副主编及以上)省级以上统编或正式出版的与专业相关的教材1部并获院校选用为教学教材;或参编的教材获省(部)级以上奖励。(8)参与起草1项以上与专业相关的国际或国家标准、或负责1项以上与专业相关的行业标准的制(修)定工作,并负责其中主要技术内容的撰稿工作或实验验证工作,且该标准在相应范围内得到实施应用。(9)在产教融合工作中,发挥良好的运行和管理作用,能有效促进产教深度融合,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A类或B类产学研合作项目,年度绩效考核有一年或以上达优秀等级;或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C类产学研合作项目,年度绩效考核连续两年达优秀等级;或所负责的产学研合作项目作为正面案例广受关注,被省级或以上级别媒体重点报道。(10)在科研开发、生产、推广实践中,设计具有综合性、可行性、创新性的方案,并付诸实施,经学校认可,效果良好;或参与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的设计、研发、推广并投入使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11)在第十一条第(二)第7的基础之上,另外出版著作(教材)或公开发表的专业学术论文;农林、理工、文管类2篇(部),艺术类(含作品)3篇(部、件)。9..承担教学管理和人才培养等任务,努力完成学院和二级学院的专业建设、教学改革、创新创业等方面工作,在本职工作岗位上为学院做出重要贡献。
(三)讲师
1.能独立系统地担任1门以上课程的教学,年均授课课时数360学时以上(行政兼职老师申报年均授课课时不少于120学时),并按教学计划组织课程设计,指导学生实习,开展社会调查、毕业设计,撰写毕业论文,效果良好。2.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要根据专业特点累计需有6个月以上全职在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3.接受过职业技能培训或参加实训车间、实验室的建设工作等)。公共基础课教师工作实践或社会调查时间不少于2个月。4.从事本校学生管理工作(担任班主任)2年以上。5.教学效果良好,近2年教学综合评估成绩为优秀以上,且学生评教成绩为优良以上。6.出版著作、公开发表有一定水平的专业研究论文(含教学研究论文),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公开发表论文或出版著作2篇(部)。(2)艺术类专业人员提交有一定水平的艺术作品1件(公开发表,或参加省级以上展览会、音乐会,或被工厂、企业采用并取得一定的社会、经济效益),另提交本专业研究论文或著作1篇(部)以上。7.任现职务以来,取得相应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至少有1次年度考核为优秀。(2)获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参加校级以上教学竞赛并获三等奖以上。(3)参加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1项以上的研究、设计、-28-生产、施工、技术检测或技术推广工作,或参加1项以上相关专业的社会调查工作,提出建设措施,产生较好的影响。(4)参与校级以上科研(教改)课题。(5)参编教材(著作)1部。(6)参与指导学生在省(部)级以上级别比赛并获奖;或直接指导学生在校级以上级别比赛并获奖。(7)在产教融合工作中,发挥一定的运行和管理作用,促进产教深度融合,作为主要参与人承担C类产学研合作项目,年度绩效考核达合格以上等级;或所参与的产学研合作项目作为正面案例广受关注,被地市级或以上级别媒体重点报道。
(四)助教
1.能承担1门课程的专职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实验、实训、实习、组织课堂讨论等各教学环节工作,参与学生管理工作,完成学院安排的教学科研工作任务。2.申报人能根据所在岗位工作需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学院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取得良好的工作成绩,得到单位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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