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行业博览学术期刊学术论文文献帐号职称政策关于我们

当前位置:首页 > 职称政策

湖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材料要求

来源:  作者:  时间:2020-08-05

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材料要求
一、《职称评审材料(一)》种类及要求
1.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已验证的复印件(1份)。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已验证的复印件(各1份)。
3.任现专业技术职称的《资格证书》、《聘任(劳动)合同》或《聘任书》已验证的复印件(各1份)。
4.《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或已验证的复印件。申报高级职称提供近五年的考核表(每年1份),申报中级职称提供近四年的考核表(每年1份)。
5.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工作经历的佐证材料(幼儿园教师提供送教下乡、送培到县等对口支援工作佐证材料;教研和校外教育机构人员提供在相应的基层单位工作经历佐证材料;职业中学教师或提供任现职以来企业实践工作经历佐证材料)。
6.资历、学历破格者,提供符合破格条件的相关材料。
7.证明其属于留学回国、军转、党政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的相关材料。
8.任现职以来反映其受处分的处分决定复印件、现实表现和结论有关材料(各1份)。
9.符合政治思想和师风师德要求、教育教学、科研基本条件的结论说明。
10.身份证已验证的复印件(1份)。
11.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职称评审材料(二)》种类及要求
1.《湖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职称)评审表》(一式2份,A4纸张双面打印)。表式(见表1)。
2.《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1份)。 
3.个人述职报告(1份)。
4.外语、计算机水平材料。
5.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原件(1份)
6.任现职以来获得的专业技术工作成果、奖励证书等已验证的复印件。 
7.教学反思(1份)。总结本人任现职以来教学实践的得失,对教学实践中所秉持的教学理念(价值、目标、策略)以及教学体验(成功体验及失败体验)进行回顾、分析和审视,2000字左右。
8.任现职以来近五年所讲授的与申报学科一致的一堂完整课的教学设计(1份)。
9.《教育教学工作考核表》(见表2),其他与教学质量考核有关材料一套(如任现职以来承担公共课、示范课、观摩课、专题讲座以及教研活动安排等)。
10.任现职以来一学年的原始课表(教研室、校外教育机构人员提交一个年度指导学校课改、教师培训和参与学校教学改革指导等业务工作计划;幼儿园教师提供一个学年《活动安排表》)。
11.任现职以来近五年为中小学校学生讲授与申报学科一致的一个学(期)年的完整原始教案(教研室、校外教育机构人员提交一个年度指导学校课改、教师培训和参与学校教学改革指导方案,或提交近五年内一个学年的本人所上公开课、示范课、研讨课的全部原始教案与听课、评课记录;幼儿园教师提交与一个学年原始教案相对应的《班级幼儿成长档案》一套)。
12.教学案例(限申报参评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人员)。申报参评人员应提交任现职以来近一年为中小学校学生讲授与申报参评学科一致的一堂完整的课,包含教学设计、教学课件或教学资源包、授课视频三个部分。授课视频应真实体现课堂教学的全部师生活动实况,使用单台摄像机不间断录制,允许镜头适当运动,但不能进行镜头切换和后期编辑;授课视频应声音清晰,时长为一堂完整授课的时间长度;授课视频格式为MP4:编码方式H. 264,分辨率不低于1280×720,码率不低于2048Kbps,帧率25fps,音频双声道。申报参评人员教学案例以U盘方式存储,U盘应放入职称评审材料袋内一并提交。
13.承担班主任、辅导员等学生管理工作的佐证材料(教研和校外教育机构人员无需提供。学生管理工作经历除班主任、辅导员经历外,还包括以其他形式呈现的对学生开展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等工作)。
14.校长、书记等管理人员的教学工作量,除为所在学校学生系统讲授国家规定开设科目的课程以外,主持学校教研教改项目,推动校园文化建设,开展教师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心理健康教育和现代教育技术培训,开展学生德育教育、安全教育,开设选修课程、校本课程,为本校师生作专题学术报告等也可记入教学工作量。
15.申报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需提交指导青年教师教学教研教改的佐证材料(如学校或单位备案文件,师徒合同等)。
16.任现职以来学术水平、科研能力方面(如经验总结、论文、著作与科研项目、专利、技术创新等)的“代表性成果”材料。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有代表性的论文和著作,教师合计不超过5篇(部),教科研训人员合计不超过8篇(部),均须提供原件;任现职以来完成有代表性的课题(含立项报告、研究成果和结题报告等)不超过2项。
论文要求:教师系列职称评审论文是指在国家或省新闻出版部门正式批准的有国际国内统一标准刊号ISSN、CN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的学术(含教研教改)论文。发表论文应严格遵守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9〕35号)规定。
下述文章和资料不能作为申报高级职称的参评论文。
①发表在增刊上(包括有条码)的论文。
②发表在论文集上(含有书号)的论文。
③只发了用稿通知或已印清样但未正式发表的论文。
④新闻报道、译文、文献综述、史志、科普文章、科技新闻、病历、考试大纲、教学大纲、教学体会、复习资料、习题集(库)等。
⑤工作研讨资料、工作动态、讲座、文件汇编等资料性质的材料,以及只用于本系统、本单位指导工作、交流信息的“内部资料”。
17.《湖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人员情况公示表》(用A3纸打印,见表3)。
18.《申报参评人员论文、专著、科研课题等材料的真实性查询证明》(见表4,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对论文区别对待,如有提供此类材料,则须进行真实性查询)。
19.其他材料(如参与社会服务和带领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等)。



上一篇文章:河北省高级统计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下一篇文章:湖南省中专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材料要求


云投稿学术期刊学术论文

云投稿中心——中文期刊展示网站

Copyright @ 2022 Corporation云投稿, All Rights Reserved | Belongs:云投稿网站